沈之恒很快注意到摆在简蘅桌子上靠自己一侧的小本,已经有几项后面用红笔画了勾,应该是简蘅完成了的。
他这同桌责任感还挺强。
先写了英语,沈之恒擅长这一科,写起来也快,三十分钟搞定,拿了支蓝笔在简蘅的小本上画了勾。
简蘅被这动作吸引,仔细瞅了眼沈之恒完成了哪项作业,随即震惊。
忍不住小声问:“你怎么写英语这么快?”
沈之恒耸耸肩:“快吗?”
装的嘞。
简蘅想翻白眼,最终忍住,“能借我看看吗?”
沈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