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“是他杜庭烨!一个想晋升想疯了的老疯子,一个想夺了人家姑娘灵火的肮脏自私,恶心的鬼。+第-一,看*书^网? !免?费\阅¢读!”
贺云宵侧眸看了一眼季清漓,只见她凝着眉,神情前所未有的低沉。
他轻轻朝着她靠近,伸出手握住了季清漓攥紧的拳头。
季清漓虽然长相带着冷意,可自从当她的徒儿以来,他才慢慢了解季清漓的秉性,她总是喜欢将所有的情绪意愿都压在心里,然后自己慢慢解决,看似冷漠,可她的内心其实并没有那么冷。
她就像是冰与水的结合,初感时寒冷,可只要在她身边呆久了,才会发现她带给人的暖意不息,让他眷恋又依赖。
于是乎,此刻季清漓眼眸中渗透而出的不满之意,贺云宵很清楚的感受到了。
那是愤怒。
“老东西不知道睡了多少女人,可生下的孩子各个都是死婴,那肯定是他自己有问题啊,可他总是在怪其他女人,于是,指望孩子指望不上,老东西就盯上了人家小姑娘的灵火。·5′2\0?k_s-w?._c!o.m^”
季清漓蹙眉,咬牙道:“灵火如何夺得?为何此刻又出现在你的身上?”
杜易深呼一口气,眉尾轻挑:“顾家的灵火来源就是灵血血脉,你说他是怎么得到的?”
林知晓心跳不断加速,不敢相信从小眼中遥不可及的修仙世家,居然背地里是这样,她还在地上坐着,听着杜家和顾家的过去,早就愣了神。
自己从小因为体弱就被父母丢弃在满是虫蚁的山里,可她没被野狼叼走,却被一猎户捡走了,但许是厄运缠身,不仅自己头带霉运,连传递给了别人,捡走她的养父疾病缠身,没多久就被自己克死了。
十岁后,林知晓又变成了孤身一人,为了生活,她混入了乞丐堆里。
十五岁那年,她学着其他乞丐的生活方式,第一次出门偷东西,但也正是那次偷盗,改变了她今后人生的走向。?c¨h`a_n~g′k′s¢.+c~o/m_
一白发男子衣带淡香从身边经过,他虽是青年长相,眉目间却满是愁意,她趁男子失神不注意,一个溜身,偷偷摸走了他腰间的囊袋。
紧张刺激又心虚至极,她偷跑到小巷子里藏起来,本以为可以混过去,谁知她的第一次偷东西还是以失败告终。
按照她的经验,往日其他乞丐们若是成功偷到东西,那便可以滋润好久,但若是偷东西失败,轻责断手断臂,重则丢掉性命。
林知晓有些害怕,又有些不甘,她还没有吃过大鱼大肉,就要死了。
但转念一想,自己那悲惨的一生早点结束也挺好的,但白发青年没有打她甚至是杀了他,而是将囊袋送给了她,还带她离开了乞丐窝,给了她算得上不错的生活。
到了青玄宗,她有一个内心充满稚气却不得不担责任的少主朋友,有一个长相矜傲总藏心思却温柔待人的师兄,还学会了很多药草与咒术,不仅可以自保,还能救人,她渐渐发现,自己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还是有用的。
但是好像事情的发展不会总是一帆风顺。
就像她就要死了,就像杜易不再是曾今的杜易,就像周卓君失了神叫紫茗主人她却依旧无能为力。
她沉眸低声问杜易:“所以,灵火之所以在你身上,是因为顾泠沅的血此刻流淌在你的体内吗?”
杜易回答:“那天,杜府张灯结彩,杜庭烨竟然失误没有锁住地宫的门,给了我逃出去的机会,可是就在我想逃离杜府的时候,你们知道我看见什么了吗?”
他忽然瞪大双眼,面露喜色:“我看见杜庭烨的身子一半冒着火焰,一半冒着寒气,两股力量相拉扯,仿佛下一秒就要把他从中间撕裂一样,他的灵力不停的往外流窜,他走火入魔了!”
他狂笑起来散发着疯意,双手摊开来:“这么好的机会我怎么能走呢?这是我唯一一次能敌过他的机会,十八年的鞭笞对待,我该好好还回去不是?”
“所以,我找了一把灵剑,一挥将他劈成了两半,他当时好脆弱,就像一块软软的豆腐,轻轻一砍就成了两半,哈哈哈,啪!”
他忽然双手拍在一起,发出清脆的一声,合着的双手又向两边分开。
“就像这样,爽极了。”
杜易嘴角勾起一抹笑,丹凤眼此刻冷厉的有些吓人,满是邪气。
“当然还有,传言中那个被火烧死的人根本不是什么杜家的少宗主,而是大名鼎鼎的杜家家主杜庭烨,他也不是被火烧死的,而是被他那个令人恶心的,搬不上台面的,和仆人生的杂种儿子给拿剑劈死的,哈哈哈,他那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