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回十几公里山路,外加一场短暂却激烈的战斗,哪怕这具年轻的身体活力满满、哪怕它的各处肌肉都结实有力,马洛也感到腰酸腿痛,相当疲惫。*卡?卡`小?说*网+ _最?新*章~节′更,新^快.
好在,他不用再奔跑赶路了。
当下,他已经来到了灰雾森林外围的边缘,这里草木稀疏,少有中大型野兽光顾,算得上是安全地带。
裤襠在两分钟前就时限已到』,回归了昆特牌当中,再想见到它,得明天才行。
去时四人一狗,回时只剩一人。
但孤单』没太影响马洛的好心情,他手里那装满哥布林耳朵和蛋蛋的羊皮袋,可是能换来二十几个银幣!!
赚了钱又没遭受其他损失,这要是还哭丧著脸,那就有点太不知足,说不过去了。
马洛摸了摸胸口那枚金幣,心情更加愉悦,他哼著小调儿,以散步的速度,慢悠悠的向红瓦镇走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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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个小时后,马洛顺著小河,踩著枯黄秋草,溜达回了红瓦镇。
还没进镇子,他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肉香味,而走进小镇后,他更是全身都被肉香味包围。
整个红瓦镇都肉香瀰漫!
这可是极其罕见的事情!
即便红瓦镇不算是贫穷的镇子,但家家户户都吃肉的场面,通常只有在丰收节』和新年的时候才会出现。
但这股肉香味,在马洛的预料之中———2铜幣一磅的狼肉,跟稻米一个价儿,比麵粉还要便宜,哪家会放过这吃肉的好机会?
即便是镇子上最穷的那几户人家,也能掏出1个铜幣,买上两根肉骨头,燉一锅肉汤给全家解解馋了。
除掉那中毒的头狼,剩下的5匹狼加一起也有两百二三十磅重,能剔出六七十磅肉和至少等重的肉骨头,小镇总共五十多户人家,足够每家分一些了。
至於被某个富户一家买光狼肉、独占便宜的情况,马洛倒是没担心过,镇子上的老人和屠户,都不可能看著那种事情出现。
红瓦镇距离鹿角山脉只有两公里不到,它能在这不算安全的位置上存在近百年,自有几条不可动摇的传统。
其中之一便是:
有什么好事,大家共享。
有什么坏事,全镇来抗!
马洛闻著略带一点腥臊味儿的肉香,自顾自的打趣:
“哈哈,我这算不算是,以一人之力让今天变成了狼肉日』?”
“镇子上的孩子们,应该会很感谢我,他们正是嘴馋的年纪,哪怕狼肉没有猪肉、牛羊肉那么香”
他这样想著,心里竟然有了一点点的自豪』,他一个人,就解决了全镇人的安全隱患!
马洛抚摸著身上的弓箭,驀然感慨良多:
在上辈子,他连一只鸡都没杀过。¨7~8*x,s\w?.+c,o*m,
而现在,死在他箭下的恶狼都有四五头,哥布林更是近两掌之数,甚至还有三只狗头人!
“我好像没什么恐惧噁心的感觉,杀起来,好像还挺顺手。”
马洛有点疑惑,不是说第一次杀戮见血,很可能噁心呕吐吗?
“难道是原主记忆的影响?他对宰杀野兽、剥皮剔肉可是习以为常。”
他摇摇头,不再多想,没有走回家,而是提著羊皮袋去往猪肘酒馆』的方向。
这骯脏的耳朵和蛋蛋,拿回家干什么?
自然要直接兑换成悬赏。
钱嘛,落袋为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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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后的阳光,照在身上暖暖的。
马洛抬头望了望,一秒不到,便判断出了现在大概是下午三点钟。
这也是一项他上辈子肯定不会、也不稀罕会的本领,但在钟錶並不普及的这个世界,这算是一项基本技能———穷人们基本都是看太阳钟』。
半下午,酒馆里人並不会很多,但马洛还是从后门进了酒馆——他不想自己领取悬赏的事情人尽皆知。
一个十五岁的少年,单刀独弓,先灭狼群,再除一窝哥布林,算得上是轰动几个镇子的大新闻』了。
在这没什么娱乐活动的时代,无聊的酒客们、农夫农妇们,巴不得有个新鲜事儿来解解闷儿。
他们一个下午,就能把故事传遍镇子。
到了睡觉时,隔壁村子的大妈、年轻妻子,就会在被窝里断断续续的给自家男人讲述至少改编过三次的版本——故事或许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