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从铮愣了一下,显然不太习惯她这样的称呼,不过转念一想,林家这小姑娘应该是从小在京城长大,这样叫习惯了,他脸一红停了下来。¢s_o?k~a·n_s_h+u¨./c¨o-m′
实在是这小丫头明明只有十岁,可说话的样子老气沉稳,和他说话就像大人对小孩说话似的。
可不就是三十出头的大龄剩女和初中小少年的对话吗?林锦初暗暗吐槽。
她继续说道:“我爹摔断了腿,他也说了,与你们无关,你不必再有压力,这些天辛苦你了。”
常从铮见她幼态的小脸像个大人一样说着一本正经的话,有些不习惯,他有些手足无措地挠了挠头,然后点了点头,算是知道了。
压力确实是有一些,毕竟知远叔是因为救自己才断了腿,这是救命之恩。
撇开这个大恩,他们一家和知远叔关系一向很好,经常几家人一起结伴进深山打猎,可以说是生死之交的战友。
一首走到外面,常从铮才意识到自己在一个十岁的孩子面前犯什么囧,总觉得有些奇怪。
他有些懊恼,自己刚才似乎太过失态了。
熬好了粥,晾了一会儿,这才把陶罐端到他爹住的房间,三个人每人吃了两碗,林三牛摸着圆滚滚的肚皮对林锦初说道:“姐,这粥和咸菜真好吃,以后能天天吃吗?”
林锦初心疼地看向林三牛这个弟弟,这孩子以前在林家还能吃一个饼子半碗粥,她爹摔断腿后,他也跟着吃半块粗粮饼子了。
她摸了摸林三牛的头说道:“姐一定努力让你天天吃上这些,不止这些,还要吃米饭,大白馒头。′<幻@想±-?姬e (?{无?错[内\?%容±¢”
林知远心疼地看了看儿子和女儿,他这些年来卖的猎物,让自己孩子吃得再好都吃得起,怪自己太蠢,都便宜了林家的林知书。
可惜现在自己成了废人,再也不能上山打猎了,可怜女儿才十岁,倒成了家中的顶梁柱。
他刚才吃了一碗就不打算再吃,觉得自己在浪费粮食,自己这个废物在拖累儿子和女儿,林锦初硬是帮他又装满了。
林锦初有个成年人的内核,她如何看不出林知远在想些什么,在现代,她的年纪和现在的林知远差不多,都是三十出头,一开始喊林知远爹,她是喊不出口的,但林知远确实是个好父亲,就是软弱了一点,但林锦初一看沈老太和林老头就是个PUA的高手,再加上她爹也不知道是随了谁,骨子里很宽厚。
她是既心疼她爹,又痛恨林家那些人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喊爹的,喊着喊着现在也就习惯了。
于她便劝道:“爹,你可别胡思乱想啊,你可是咱们家的镇宅之宝,有你在,我和弟弟才会心安,你放心,女儿一定会想尽办法治好你的腿。
要是没有你,女儿和弟弟肯定会被人欺负,说不定林家又会把我们两个卖了,还不知道会卖到什么地方呢?”
林知远刚才正是在想,如果女儿能当家,他是不是就可以了结自己,早点到地下陪妻子。
可女儿的一席话吓得他打了一个激灵,再也不敢这样想了。1@零?点D×±看±书!? ÷免??费?阅?读°
他不敢想象女儿和儿子被卖到一个什么样的地方,受什么苦,一想到这个可能,他的心就痛得几乎不能呼吸。
林锦初把装得满满的一碗粥放到他手上说道:“所以爹要多吃点,腿上做手术是大事,身体得要结实。”
林知远边吃边流泪,他又如何舍得弃下两个孩子,没错,女儿说得对,他要多吃点,把身体养好,他要成为这个家的顶梁柱,成为儿女的依靠。
于是他擦去眼泪说道:“好孩子,以后爹不会再乱想,锦初,三牛,爹还要看你们长大,看你们娶妻,嫁人。”
林锦初这才放下心来,有个爹镇着和没爹是完全不一样的,何况这个爹很好,对她和三牛都好,是真心疼爱他们两个的。
“爹,咱们既然从林家断亲出来了,以后和林家一点关系都没有,那就不要按林家的排行,您不如帮三牛重新取个名字吧。”林锦初觉得三牛这个名字不好听,便提议道,而且她觉得让爹经常琢磨点事,对她爹是有好处的,省得他在床上胡思乱想。
林知远听她这么一说也觉得有道理,于是思忖了一会儿问道:“你们觉得叫林文泽怎么样?三牛从小喜欢读书,他西叔,哦林知书以前在房里读书,三牛就喜欢在门口听着,听着听着他就会背了,他记性很好。
是爹没用,爹没让三牛进私塾念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