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发现了沈梦怡,就告诉她,我已经知道她在找我了,让他来太远市的洪门宾馆来找我。或者,把沈梦怡带到这里。听清楚了没?"
所有分身异口同声的说道:"知道了!"
"行了,去吧!"
然后就看着三十多个分身,从余小乐的房间齐步走了出去,然后房门之外。就传来男人女人的大呼小叫之声。
"天啊!这么多一模一样的人!太吓人了吧!"
"三十多个一模一样的人?我见过双胞胎,三胞胎,三十胞胎还是第一次见过啊!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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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遥市,孙金豪别墅。
这里是一栋极其奢华的别墅,夜幕之下,别墅里灯光通明,灯光绚烂,就好像一颗璀璨的明珠,镶嵌在一湾碧绿湖泊的湖畔岸边。
沈梦怡身穿一身鹅黄色的时尚潮流的服饰,在别墅之外仔细打量着。望着那栋富丽堂皇的别墅,喃喃自语道:"这都已经偷了一百多家了!余小乐那个大笨蛋,到底知不知道我在找他啊!"
沈梦怡这些日子,只要一到夜晚降临,就会施展潜渊缩地,来往于西山省的各个城市之中,只要知道谁有钱,就会登门造访,可是这么多天过去了。沈梦怡有一种在玩单机游戏的无聊感,让她一度产生了一种余小乐还不知道她的错觉。
"算了!最后三天,要是余小乐那个大笨蛋再不来,我就不干了!偷那么多钱,房子都快塞不下了!"
说着,沈梦怡指尖一点,在面前虚空一划,一个黑色的空间便出现了,沈梦怡矫健的跳入黑洞之中,下一秒已经出现在了孙金豪的别墅里。
随着一声轻微的落地声,余小乐从空间里跳了出来,万金豪的别墅非常大,两百多平米,此刻万金豪正跟自己的老婆在二楼睡觉,沈梦怡便轻轻的走进了书房之中,一进去,就看到了各种奢饰品,包括水晶杯,翡翠做成的烟灰缸,镶嵌着宝石的钢笔,极尽奢华。
沈梦怡二话不说,拿起那只钢笔,便开始了她的老动作,在纸上熟练的写上"沈梦怡到此一游。哈哈哈哈!有本事来抓我啊!"
可是,等到最后一个哈字,突然,一只手冰冷的手从后面摸了过来,一只手轻轻的捂住了沈梦怡的嘴巴。
沈梦怡身上寒毛乍起,难道被发现了?
"你是谁?"沈梦怡压低声音叫道。
"主人让我来这里等你。"
沈梦怡一惊,是余小乐的声音!沈梦怡慌乱转过身来,看见余小乐就站在自己的面前。
"是你!臭鱼蛋!你终于来找我了!"说着,沈梦怡便迫不及待的拥抱了过去。
却不料,那个余小乐突然躲过了沈梦怡的拥抱,面无表情的说道:"主人说,让你去太远市的洪门宾馆找他。"
"主人?"沈梦怡微微一愣,也发现了这个余小乐,呆头呆脑的,少了余小乐身上特有的那股痞气,"你是他的分身?"
"是的!"分身答道。
沈梦怡激动的看着那个分身,笑道:"那个臭鱼蛋,终于知道这一切都是我干的了!哼,等我见到他,一定要揍死他!太远市是吧?我这就过去!反正我也去过!"
说着,沈梦怡便再次伸出手来,虚空一划,面前再次出现了一个黑色空间。
沈梦怡迫不及待的跳了起来,恨不得马上就看到余小乐。
可是就在这一刻,在沈梦怡即将跳入黑洞之时,身后突然一道猛烈真气迸发而来。
黑色的真气如同一颗炮弹,直接击中沈梦怡的腰肢,轰得一声,狠狠的撞在了书房的书架之上,书架上的书本哗啦一声,砸在沈梦怡的身上。
"原来,你就是沈梦怡!"
不远处,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,悄无声息的走了过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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