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默认卷(ZC) §第五节 半夜起床

你肯半夜起床看足球赛吗?这是我衡量球迷的标准之一。

我见过舞迷,有舞(会)必跳,场场不落,回到家里抱把椅子接碴儿跳。

传说中的棋迷,对面厮杀,废寝忘食,累死了,在阴间还恋战,小鬼来叫他去投胎,棋迷头也不抬:“等我杀完这盘棋!”

日本的影迷,听说山口百惠结婚了,当天自杀6人。

巴西的球迷,一见丢球,痛砸电视机;一见赢球,把怀里的孩子也高高抛起来,扔到楼下去了……

迷者如斯,可谓走火入魔,效法不得呀。

凡事都有个界限。足球规则里就有个“越位”,你违犯了这条规则,踢进了球也白搭。要是裁判已经鸣笛,吹了“越位”,你还想过瘾,发泄一下,硬是踢一脚,那还得吃黄牌哩。

过瘾,发泄,这种欲望球员有,球迷也有。其实,平时我也有此欲望,生活当中谁没有呢?高压锅还有个放气阀呢。然而,平时我们都被种种关系捆住了手脚——譬如上下级关系,我们文联的书记在位时,我就不跟他开玩笑,而是说,哪天您下台了,咱俩交个朋友。长幼关系,我的孩子就不跟我开玩笑,虽然背后骂我老积极、老保守、老封建,甚至编成顺口溜:“赵大年,不当官,捞稿费,没个完!”我听见了也假装没听见,否则闹个大红脸,多没意思。看球则不同,几万人围着个绿茵场,大家都是平头百姓,可以忘掉老幼尊卑,肆无忌惮地大声叫好,跳着高叫好,人家“扭扭屁股也赚钱”,咱哥儿们不赚钱也要扭一扭,管他谁是爷爷谁是孙子呢?

当然啦,看足球也不仅仅为了发泄。球场那样大,90分钟,120分钟,球员们“马不停蹄”满场飞,甚至再加上点球决胜负,每一分、每一秒都跟你要体力,要速度,要智慧,要意志,要勇敢,要气势,要技巧,要功夫,要节奏,要协作,要风格,要个性,要艺术,要计谋,要狡猾,要运气……结局充满了戏剧性——情理之中,意料之外——正是足球的魅力所在。

我只能算个准球迷,而且属于温和派。但也有几条起码的要求:你得懂球,懂规则,知道双方采取的是什么战术?教练是什么流派?而且,人心必有一偏,有自己热爱的球队,崇拜的球星。俗话说,行家看门道,力巴看热闹。只看热闹的,连准球迷也不够格。

1982年我跟公安部的老孙住在秦皇岛劳教所采访,正赶上世界杯决赛阶段。说实话,我想回家。幸亏老孙也是球迷,跟所长打了招呼,通融一下,特许我俩天天半夜起床,到会议室去看电视(那院里有不少武装哨兵,容易发生误会)。否则,我一定睡不好觉,那采访任务也就难以完成了。

1990年参加《民族文学》的本溪笔会,住在郊外的水洞招待所,又赶上世界杯赛。这里虽然没有哨兵,但那管理电视插转台的工作人员不是球迷,他不加夜班,我们半夜起床也看不成啊。幸亏作协的书记玛拉沁夫来了,他是球迷,还说马拉多纳是他兄弟。真妙,管插转台的不敢得罪大干部,捏着鼻子加夜班,我们也沾光,看了个够!白天开会还可以走题儿,讨论马拉多纳那只“上帝的手”。

1994年6月24日上午9时从北京乘飞机去洛杉矶,飞行十多个小时,到了那里还是6月24日上午。从维熙高兴地对我说:“上帝让咱们多活了一天,不耽误看球!”因为当时正处于世界杯的决赛阶段。我是后半夜看完足球,洗把脸,来不及吃早点,饿着肚子赶赴首都机场上飞机的。原以为24日的球赛看不成了,结果是当天下午正好看球赛——美国是这次杯赛的东道主,主赛场就在洛杉矶,天天下午比赛(是北京时间的后半夜)。我们中国作家代表团要在洛城盘桓两星期,哈,这次不用半夜起床看球了。

而且存有幻想,假如接待单位又大方又聪明,请我们去绿茵场看决赛,那该多好呀!同时也存有顾虑,我们代表团的团长原定陆文夫,陆氏因病未能成行,由团副浩然荣升团座,浩氏根本不懂足球,在这一点上可不如玛拉沁夫,我们休想沾他的光去看球。

虽然我们住的是“美国大车店”MOTEL-—廉价的“汽车旅馆”,客房里空调、电话、冰箱、彩电倒是一应俱全。维熙兄始终与我同居一室,彼此都是球迷,便自然形成高度默契之分工:不论中午还是晚上,外出活动归来,不是他去卫生间我调彩电,就是我去卫生间他调彩电——68个频道从头找到尾,不看它“美女如云,大腿如林”,也不看美国的热门儿话题辛普森杀妻案,单找足球……非常遗憾,根本找不到。原来傲慢的美国佬不懂足球!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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