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封建时代的地主阶级,一般都以氏族传统的“高贵”而自豪。紧紧站在地主阶级立场的杜甫,较之李白具有更加固执的门阀观念。这在他的诗文中表现得十分露骨。
首先他矜夸杜姓是陶唐氏尧皇帝的后人。开元二十九年(741)作的《祭远祖当阳君(杜预)文》里面说:“初,陶唐氏出自伊祁,圣人之后,世食旧德。”天宝元年(742)为他姑母所作的《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志》里面也说:“其先系统于伊祁,分姓于唐、杜。吾祖也,吾知之,远自周室,迄于圣代。传之以仁义礼智信,列之以公侯伯子男。”这种追溯远祖的说法当然也有它的根据。《左传》襄公二十四年:“(范)宣子曰:昔匄之祖,自虞以上为陶唐氏,在夏为御龙氏,在商为豕韦氏,在周为唐、杜氏。”这就是杜姓出于陶唐氏的根据。
这个古代传说上的氏族渊源,在他的诗里面也每每提到。《敬寄族弟唐十八使君》:“与君陶唐后,盛族多其人。圣贤冠史籍,枝派罗源津。”《重送刘十弟判官》:“分源豕韦派(豕韦氏之后,有刘累),别浦雁宾秋。年事推兄*,人才觉弟优。”分明一位姓唐,一位姓刘,而自己是姓杜,但根据传说,便坦然认为同族,认为兄弟了。
唐十八,不知其名。杜集中关于这个人还有另外一首五律,题为《巫山县汾州唐使君十八弟宴别,兼诸公携酒乐相送,率题小诗,留于屋壁》。这是大历二年(767)春杜甫泛舟出峡,路过巫山县时所作。注家以为“唐十八为汾州(山西汾阳)刺史,时贬施州(湖北恩施)”。诗中称唐为“故人”(“故人犹远谪”),可能他们是在长安见过的。在《敬寄族弟唐十八使君》中他更盛称这位故人:“介立实吾弟,济时肯杀身。……得罪永泰末,放之五溪滨。鸾凤有铩翮,先儒曾抱麟。”誉之为翎毛被剪掉的凤凰,比之以作为普通的兽类而被猎获的麒麟。看来总得是一位相当的人物吧。但关于初次见面的刘十,他也在加以称颂,那就很难理解了。
送刘十的诗,集中也有两首,除上举一首外,还有《惜别行,送刘仆射判官》。两首都作于大历四年(769),杜甫去世的前一年,时在长沙。刘十也不知道他的名字,他是当时山南东道节度使梁崇义的判官,诗中称梁为“仆射”,可能是他的兼职。刘十奉了梁崇义之命,由襄阳到湘潭一带“括马”(大量收罗马匹)。杜甫和他素不相识,在长沙才第一次见面,而却把他恭维得了不得。“刘侯奉使光推择,滔滔才略沧溟窄。杜陵老翁秋系船,扶病相识长沙驿。”“光推择”是不负使命的意思,为推荐和选择者增光。这是普通的恭维,但下一句便恭维得没有边际了。对于初次见面的一位地方军阀的判官,杜陵老翁竟称许他的才略比沧海还要宽!诗中对于梁崇义也推崇备至,说他浮云富贵,号令明晰,待士慷慨,自奉俭约,报主有一片丹心,却敌怀满腔浩气;收马不惜金帛,意在扫荡敌寇。其实这人和后来的藩镇差不离,是蓄有异志的。派人到长沙括马,实际是在扩充自己的兵力。其后在德宗建中二年(781),因拒奉朝命,为李希烈所杀。杜甫的称誉看来和事实不相符合。再请看《重送》一诗中还有这样的话:“本支凌岁晚,高义豁穷愁。”杜甫既认刘十为同宗,故自称“本支”。正当他困在长沙,自己深感到日暮途穷的时候,得到了刘十的“高义”,使他的“穷愁”忽然消掉了。这所谓“高义”,不是表明刘十对于杜甫曾有隆重的馈遗吗?这就无怪乎杜甫要在文字上尽力报酬这一“高义”了。
别有《寄刘峡州伯华使君》一诗,同是赠给一位姓刘的人。诗里面认亲族的关系虽然不那么显著,但也在称兄道弟。“昔岁文为理,群公价尽增。家声同令闻,时论以儒称。太后当朝肃,多才接迹升。”注家认为刘伯华当是刘允济的后人,更可能是允济的孙子。刘允济在垂拱四年(688)明堂初成时,奏献过《明堂赋》,得到武则天的嘉奖,拜为著作郎。(见《唐书·刘允济传》)杜甫的祖父杜审言也是以诗见重于武后,授以著作佐郎的。有过这样的关系,所以说“家声同令闻”。这所表示的不仅是“令闻”相同,而且刘与杜还
同是一“家”。故诗的下文又说“老兄真不坠,小子独无承”。“老兄”不是泛泛的称谓,是从同一远古族系算来的兄弟行。
以上是杜甫自认为陶唐氏之后而自豪。这是从辽远的传说时代说起的,但从近一点来说,杜甫却把晋人杜预这位有名的历史人物认为他的“远祖”。上面已经征引过的《祭远祖当阳君文》,有必要再来补叙一下。
开元二十九年(74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