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来袭击的人确实是早上逃走的响马,此人名唤秦五,尊云人氏,是十大贼王之一秦升宝的族侄。
秦五上头还有四个哥哥。家里穷。一碗清得见底的稀粥兄弟五个人分着喝。秦五十三岁时,有次秦升宝来家里吃茶,顺便就捡走了他。
家里不觉得如何。有的地方养不起了送孩子去当和尚,有的地方养不起了送孩子去当毛骗,尊云养不起了送孩子去当响马。民俗嘛民俗。
秦五更不觉得如何。自从跟了秦升宝,突然每顿有了馒头有了肉,真是身价百倍。秦升宝是天底下最好的人,没有之一。
反正抢的也都是外人。父老乡亲并不责怪。
谁知这好日子
刚过了两年,突然就在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清晨戛然而止。
今天大家伙倾巢出动之前,寨里充满了欢乐的空气。都说终于能干票大的,每人至少能分几十两银子。乖乖,他要把这些钱拿回家,还不成了家里的救世主?
一个时辰后,环眼豹子的团伙被全歼,他是唯一的幸存者。
当时他和兄弟们被两头围堵,只好钻进路旁的林子。谁知林子里埋伏的人比路面上更多。看着身边的兄弟不断倒下,他把心一横,也趴在了地上。谁知还真蒙混过去了。
在趴下去之前,他尽力记下了仇人们的样子。其他人还要努力记住面部特征,记不了许多,但是有两个人
,长得那么好看,想忘也忘不掉。
等到林子终于彻底安静,他才终于敢爬起来,却只看到地府一般的景象。
他一边哭,一边呼唤同伴,林子里只回荡着他凄惶的声音。没有人回答。
他走到路边,凭着衣着身材找到了秦升宝,他身上已经没有了头颅。
秦五吓得呆了。他想去报官,可是心里也知道官府巴不得他们这伙人死绝了才好。再留在原地也不知道那帮人会不会再折回来,还是赶紧逃回家吧。
要不说是天可怜见,快走到城门时,他竟望到好看仇人之一就站在那里,跟一个也极好看的女子在说话!
只不知道另一个好看仇人去了哪里!
秦五
想起自己再没有肉吃,只能滚回家里喝粥,就恶向胆边生。少年人压不住火气,他抽出随身的匕首。不活了,趁他不备,为族叔报仇!
那仇人发现秦五冲来,却先一把将那女子远远推开,然后才伸脚将他绊倒在地。同时长剑出鞘,指住了他的咽喉。这时又有一堆仇人冲来,七手八脚地将他死死按住。
匕首没有刺中要害,只是刺中了他的手臂,秦五一阵失望。
那仇人却急急地回头,冲着那女子嚷嚷什么:“乐小姐别害怕,没事啦!”——全然不顾臂上淌出的血正滴得满地都是。
那女子赶紧跑上前来,掏出手绢给仇人包扎。又一叠声地吩咐旁边的
那伙仇人。“你,赶紧去城里买金疮药。你们两个,快去赁一顶软轿或马车,送你们少爷去医馆。他现在失血多了,不宜自己骑马走动。还有你们几个,围这么严实干嘛,散开!给你们家少爷一点空气,谢谢!”
那仇人只是嘿嘿傻笑,软语向那女子说,“你看我说什么来着,外面多乱。好好站在大街上,都能出来一个疯子拿刀扎你。还是家里安全,你就让我护送你回家去吧。”
那女子也不答话,只是低头细细地给他处理伤口。仇人笑得越发甜了。忽然想起什么,回头看了秦五一眼,眼神中充满感激。
——等一下!他是来寻仇的哎!被感激了是什么鬼!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