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附近的副街上散心。
这个地方,他记得自己曾经来过。
那时候,是陪着顾念来买画材。
顾念挑了几百支颜料,全是关杜若帮她提着的。
顾念自己的手里拿的是新买的画笔。
关杜若还记得,她就喜欢亚克力透明笔杆的刷子。
虽然比木杆的要贵个几块,但她就是喜欢。
为此,关杜若还和她拌了几句嘴。
他说刷毛不都是一个材料,为什么多花那些钱。
顾念说,那些多的成本均摊在使用的每一次上,其实并不贵。
他们因为消费观念的不同,争得不可开交。
谁也不想让谁。
转过下一个路口,就是那条卖画材的街了。
关杜若就这么想着,下一秒,被拐角的墙根遮住的视线忽然清明。
顾念穿着一套棉麻质地的长裙,针织的薄开衫。
她的中长发距离上次见的时候,又短了一些。
曾经漂过发的痕迹已经看不到了。
金属字母的发卡别在左边。
发卡之下,是一副单颗珍珠耳环。
她提着几本水彩速写本,另一只手里,是喝了没几口的红茶玛奇朵。
顾念也很惊讶。
她惊讶于这世上竟有长得如此相似的人。
毕竟此刻的关杜若应该远在蓝星的另一半。
可当视线对上的那一瞬,顾念可以百分之百确定眼前的男人就是关杜若本人。
他穿着白色T恤和黑衬衫外搭,脖子里挂着一根银色ot扣金属项链。
头发也打理过了。
只是他的轮廓看起来清瘦得有些过分。
黑衬衫外搭只是一件半袖,露出他的小臂。
小臂上一道道伤疤交叉,虽然做过除疤淡化处理,但还是有很明显的增生。
脖子里是一道未来得及消退的红痕。
看那粗细,和皮带差不多。
这要是放在从前,这种街角重逢的戏码,或许会叫人春心萌动。
可如今顾念浑身都在冒鸡皮疙瘩。
她视线一转,装作普通路人继续走去。
她不明白为什么本该在沙漠的人,会突然出现在A市,身边还跟着两个壮汉。
她在心里默念“最好没有认出我”。
可为时已晚。
关杜若随手推门进了一家画材店,借口上厕所,从后门绕路。
一路狂奔,绕到了顾念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