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一个人,在他闯入她世界之前,她是一个人。
然而,相遇两年后,他又离去。她仍是一个人。孤独吗?应该还好,她已熟悉孤独的味道,正如她听惯了野猫的哀鸣后,不觉得恐怖,却读懂了其中凄凉。他和她,曾经生活在一起,也曾经融为一体,她的家里有他的房间,门上装饰着他喜爱的蔷薇花图案,她仍记着男人看见那扇门时的欣喜,那是她从未见过的欣喜,他眼珠发亮,上扬的嘴角很自然的暴露了两颗光洁的虎牙。她的心融化了。她说,那个,做你的房间吧!他笑了,把她整个人拥进怀里,表示他深深的激动和感谢。而如今,她转眼望着那门,愣好久,也没有勇气走近、打开,她想到自己的懦弱,就沉默的低下头,不开门是因为怕想他,想起他,就像喘不过气。
没有勇气打开门,就如没有勇气面对现实,她把门上了锁,从他走的那天,门,已锁了半年。门上的蔷薇布着一层厚厚的尘埃,遮隐住了它的生动娇媚。如今她还是一个人,吃饭喝水睡觉,她孤独的一个人,没有想过再去找他,更没有想过再找另外一个可以代替他的人,她头一直痛,脑子嗡嗡乱响,想起他,就像喘不过气。她就努力克制忘记他。她假装平静的生活,假装若无其事,她不掉眼泪,因为他说鬼是不会流泪的。她要活成一只无坚不摧的鬼。日子平静,她很久没有出过门了,她甚至害怕所有门,当初是他一脸欣喜的住进门里的房间,又是他决绝的从门里离开。都怪蔷薇太美,阻碍不了合欢的发生,也隔离不过悲散的上演。命中有无都已定,劝君记取莫强求。
两年前,他们在公车相遇,他被她脖子上的蔷薇印记吸引。那印记,是幼时的烫伤,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她,一个烫伤,在众多孤儿里算不了什么,院长只做简单处理,她发觉不会因为一个伤疤得到应有的关心,她便停止了哭闹。从此印记跟了她27年,她自认为是丑陋的疤痕,直到遇见他,男人瞪着那块蔷薇疤痕,看得出神,她有些紧张,眼睛避开他不自然的眼神,公车停下后,她挤到门口,快速下车离开,出门时不小心还被刮了一下手,她一路快走,头也不回。快到公寓时她放慢了脚步,却被一只手忽然拉住,她惊慌地回头,看见一对明亮的眼睛。怎么又是他?男人气喘吁吁地说:“你走好快啊,我差点赶不上你。”她有些疑惑,正想问他为什么尾随自己时,他拿出一条手链,在她眼前晃晃。她恍然大悟,羞涩的说谢谢,男人要请她喝咖啡,她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。是他眼睛太明亮,闪烁着孩童才有的光芒,让她相信他变成了轻而易举的事。
他告诉她自己有多爱蔷薇,所以才盯住她脖子上的疤痕出神,那疤痕就是一朵肉蔷薇,他还说肉蔷薇第一次绽放就是她拥有它时,也是它最美的一次绽放,即使疼痛难忍,蔷薇的鼓起却格外动人。他说的无比投入,她忍不住问:“你是干什么的?”他认真的看着她:“我是刺青师。”她瞥见他手上一块红色的星星图案,如此可爱,她笑着点点头。
每个人都恍若一座孤岛,然而岛屿疏离,也终有一日会相遇,正如她和他两座孤岛吧。她孤独的生活里充斥了他,毫无违和感,她可以接受任何形式的交往,因为她实在孤独太久,何况他又如此亲切?生活要她安分守己,要她忘记相处的真谛,她一个人孤独成一座城,现在城外有人敲门,城门都会因为腐朽而自己敞开。
他眼睛太明亮,她想做什么违背他的事,都于心不忍。所以她容许他在门上刻了一朵木蔷薇,他咬破她手指,鲜血流下来,他捏着她的手顺着蔷薇的纹路走一遍,他太大力,小木屑扎进伤口,她看着他明亮的眼睛,咬紧牙齿,他始终没有停下来,当鲜血充满蔷薇最后的纹理,他眼里有明亮的欣喜,她说,那个做你的房间吧。他紧紧把她拥入怀里,她因为幸福忘记了痛。人太傻太孤独,所以拥有一丝幸福可以为此放弃一切。
他爱蔷薇,她没有问过为何,只要他开心就好了,他眼睛太明亮,她看着就忘记了孤独。她感受到他的狂热,不溢言表的生长,他会在夜晚抚摸她的疤痕,力度轻柔又舒缓,让她忘记了撕心裂肺的猫叫和仿佛驶向往生的火车轰鸣。
生活很平静,她想应该算得上吧?他很满足。她觉得幸福。直到有一天他不辞而别,没有一丝征兆,正如他的出现。他和她手牵手在闹市中心,他从背后捂住她的眼睛,在她耳畔轻声呢喃:“宝贝,你向前走100步,不许回头,一直走,然后转身,我有惊喜给你!”她笑了,顿了一下,嘴中念念有词,移动了步伐。1、2、3、4……56、57……她听着耳边吵闹的叫卖声,不怕迷失,因为他眼睛太明亮,他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