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踏进营门,浓郁的牛肉汤香扑鼻而来,是兰州拉面!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。我赶紧带着马超冲入士兵营帐。一个个正拉长着脖子,欢欣鼓舞等待着美美吃一顿。我顿时松口气,庆幸拉面还没端上来,否则全军覆没。
正疑惑,外面传来一阵骚乱。
我推开帐帘,不知多少点着火的箭雨迎头射来。他喵的,感情不是喝敌敌畏,是烤乳猪!还好老子躲得快。
关键时刻还得是马超,不愧是老将,临危不乱,他大喝一声:“全军戒备,有伏兵!赶紧撤离此地。”
霎时间,整个兵营慌乱起来。士兵边戴头盔,边整理盔甲冲出营帐。饶是如此,还是有不少人原地倒下,看样子是被空气中的香味迷晕的。情况紧急,只能命令士兵边逃命边找块湿布把鼻子捂住。
征战那么久,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,我承认我的确是不知所措。
“哎呀!殿下,您还愣着干什么,先逃命。”马超边说边架我上马。
我时不时回头,望着淹没在火海里的营帐,还有那些没来得及逃命的士兵,在大火中叫的撕心裂肺,就这样慢慢被大火吞噬,心理如刀绞般难受。这些都是一个个鲜活的血肉啊!他们本想着跟我出来建功立业,有朝一日能够荣归故里,却不曾想,就此埋骨他乡,做了无名的魂。一将成名万骨枯,多少人的高点,不都是靠尸骨堆积起来的?
“哎!”
“殿下!现在不是感慨的时候,赶紧走。”马超一脚狠狠踹在马屁股上。
战马一路疾驰,沿途大漠凛冽的寒风划过脸庞,好似刀割一般。冲出去二十余里地,确定后面没有追兵,马速才稍微放缓。
“马将军!现在该如何是好?”
马超转过身,仰着脖子:“殿下有令,大军原地休整,传令各部清点人数。”
“遵命!”
得到命令,各将领赶紧召集本部人马列队报数。趁着这时间,我跟老马走到高处,查看地形,但见他眉头紧锁,满脸焦虑。
良久,他才缓缓开口:“哎!殿下,此处并非久留之地啊!”
这里三面环山,又处于低洼地带,若是敌人趁势追击,居高临下,我军岂不是被瓮中捉鳖。加上大漠昼夜温差大,晚上狂风肆虐,就是敌人不来,也被黄沙埋掉。不过既然他考虑那么久才开口,想必已经有好的方案。
“依将军所见,该当如何?”
“为今之计,有两种选择!一、此地离蜀汉不过百余里,可以暂时退回自己的地方,确保万无一失。二、直奔金城郡(现在兰州),面见蹋顿单于,将此事问个明白。”话音刚落,他又犹豫起来。“不过......蹋顿是敌是友尚不明确,殿下万金之躯,若是此去,恐怕送羊入虎口。”
“怕个球!找他算账去。”刚出境就被人偷袭,狼狈逃回去,让那帮儒子笑话?再说,我还急着去找药给龙儿治病,没时间跟你耗。
“这......”马超犹豫再三。
“这毛线。赶紧启程,越快越好。”
“殿下!此去金城郡(现在兰州)还有三百多里,大军刚遇袭,士气低迷,恐难以赶路。况且大漠的夜晚不比中原,到处狂风肆虐,野兽奔袭,一个不小心,损兵折将反为不妙。”
“环境确实是个硬性因素,但也管不了那么多,咱可不能丢父皇、丢蜀国的脸!直奔兰州,出发!就是下刀子,也要去。”
说罢,我两到三军阵前,清点下人数还剩三万余人。他喵的,老子好不容易从父皇那忽悠到那么点家当,给你一顿偷袭,不见了两万人。
我带着怒火:“列队!出发。”